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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招聘91名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编外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编外教师队伍结构,增强编外教师队伍的活力,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编外教师。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三亚市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打造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好教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共招聘中小学教师91人。聘用岗位均为我市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岗位。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三)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符合本公告及《2023年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应聘人员须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七)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历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即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本次报考年龄45周岁(含)以下,即197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二代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九)应聘教师岗位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以上)。已取得对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见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十)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留学归国人员不受此限制)。暂时无法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见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十一)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官网、“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或“三亚教育发布”(http://edu.sanya.gov.cn/)微信公众号公示(布),公示(布)时间为: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0日。  
(二)报名工作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00:00-2023年4月17日12:00。  
(2)报名方式:微信搜索小程序“三亚教育云”注册,并通过“教师招聘”功能进行报名材料上传,详情查看附件4。  
2.报名材料:  
(1)《2023年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下载附件2填写,本人手写签名后按手印上传图片);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证书(或承诺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推荐表(函)或院系推荐意见(验原件,收复印件,应加盖“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3)教师资格证。(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承诺书(附件3);  
(7)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留学归国人员不受此限制);暂时无法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8)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上述材料网上报名均扫描材料上传(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三)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由编外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4月17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4月17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4月17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4月17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复审在体检前进行。  
(4)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  
1∶3比例方可进行笔试,若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  
(5)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及面试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笔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sanya.gov.cn/)或公众号“三亚教育发布”公布。本次招聘采取线下笔试和线下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笔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的权重分别为40%、6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  
笔试的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时间为1.5小时。  
(3)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4)评分办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通知为准。  
(2)内容和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包括试讲及答辩。  
考生进入考场后,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于20分钟内完成面试准备,面试时间10分钟。  
(3)评委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考试成绩排名  
从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招聘岗位的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总成绩排名不在招聘岗位名额范围之内的且报考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  
4.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总成绩、拟入围体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或公众号“三亚教育发布”公布。  
(六)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1:1的比例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前,由招聘单位通知并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承诺书(附件3)、《2023年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材料。上述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拟聘用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由第三方管理服务公司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八)选岗  
体检合格后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选择单位的原则,每个报考岗位均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及岗位,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择,如笔试成绩同分,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议定(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若考生所选择的单位岗位已满,又不服从调配到其他单位的,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选岗当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否则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调配,不服从安排的,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选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单位的考生不再变更。  
试用期结束后,市教育人事部门根据市直属学校总体需求及用人单位意见如需对部分岗位人员进行调整,考生需服从统筹调配安排。  
(九)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采取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上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编外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第三方管理服务公司给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十)签约  
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需服从管理,服从统筹调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三亚市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六、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经费保障事宜。  
七、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由三亚市编外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108988372(林老师)、13307507252(杨老师)  
监督电话:0898-88657805(市教育局人事科)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5108988372(林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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