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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芜湖南陵县春谷中学、城东实验学校招聘教师1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招聘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南陵县春谷中学、城东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南陵县春谷中学、城东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名。详见附件1。  
三、组织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nlx.gov.cn/)发布。  
笔试成绩、入围专业测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各环节信息均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nlx.gov.cn/)发布。招聘相关事项若有变动,亦将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及时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登陆查询。  
五、招聘条件  
所有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四)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可以报考。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步骤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南陵中学知行楼一楼电子阅览室。  
2.报名材料。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如期(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编号。  
(5)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往报名地点,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南陵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交纳笔试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交纳笔试费45元/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等所需证明材料;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等所需证明材料。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须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4日14:00至17:00进行一次现场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  
1.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两科合卷考试,《教育综合知识》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7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知识等;《学科专业知识》内容包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以上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地点:南陵中学知行楼一楼电子阅览室。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三)专业测试  
1.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测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采用无生上课及考官视情提问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地点:南陵中学知行楼一楼电子阅览室。  
4.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5.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需交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  
6.相关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专业测试时,考生只准报告抽签序号,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专业测试资格。考生必须遵守考点纪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扰乱测试秩序,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备考和测试。考生在候考室抽签后按顺序到撰写室根据命题撰写教学设计,准备时间为1小时。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专业测试室进行专业测试(英语学科需全程用英语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15分钟,考官视情提问5分钟,成绩当场公布。  
8.成绩统计和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先。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相同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四)体检考察  
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3-6839002、6839687、6910305  
监督举报电话:0553-683968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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