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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南昌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英雄城”南昌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西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 学校现设有人文学部、社科学部、理工一部、理工二部和医学部,拥有12个学科门类的132个本科专业,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设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共有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农业科学(以食品科学为主)进入全球排名前0.617‰。进入新时代,南昌大学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积极落实“人才强校、特色创新、产教融合”三大战略,遵循“育人为本、创新引领、合建驱动、改革攻坚、实干兴校、拼争一流”的发展思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朝着创建具有“江西底色、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部门)

岗位类型

人数

岗位条件

专职辅导员1

管理岗

5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需入住男生宿舍,限男性。

专职辅导员2

管理岗

8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需入住男生宿舍,限男性;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专职辅导员3

管理岗

5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需入住女生宿舍,限女性。

专职辅导员4

管理岗

8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需入住女生宿舍,限女性;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教务员

管理岗

6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28周岁以下。

计划财务处

专技岗

3

统计学(020208、0714)、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类(1202、1251)、会计学(120201、1253)、工程管理类(1256)、应用统计(025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28周岁以下。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专技岗

2

心理学类(0402)、应用心理学(045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本科为心理学类(0711)专业;年龄28周岁以下。

审计处

专技岗

2

土木工程类(0814)、土木工程(085901)、工程管理类(1256)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28周岁以下。

招标采购中心

专技岗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计算机技术(085404)、工程管理类(1256)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28周岁以下。

信息化办公室

专技岗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信息与通信工程类(0810),软件工程(0835、085405),网络空间安全(0839)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28周岁以下。

合计

4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年龄28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3.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6.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特殊学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7.招聘条件中“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为:班级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团组织学生书记、副书记;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有明确指导单位的校级学生社团正副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支委。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有意应聘人员登录http://zp.ncu.edu.cn/进行报名,选择其中1个岗位报名。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需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允许重报和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提交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4报名材料:

(1)本人签字的《南昌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表格可在填写报名信息后,从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带二维码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非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5)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6)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特殊学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报考时提供院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未及时取得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7)兼职辅导员、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兼职辅导员及主要学生干部须为在校在读期间经历,证明材料由其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兼职辅导员证明材料须由学生工作部门出具),必须清楚注明担任的起始、截止年月和担任职务全称。

(8)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于近期(2023年1月以后)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9)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0)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上传时,标题需注明材料内容。

六、考核方法

(一)专职辅导员岗、教务员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岗

1.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构化面试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等,教务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技岗笔试内容为与工作业务相关的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等。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自备考试用具。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3.报名成功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的岗位,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全部入闱结构化面试。如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3:1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4.对取消或放弃结构化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日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

5.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等。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6.笔试、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南昌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计划财务处岗、审计处岗、招标采购中心岗、信息化办公室岗

1.考核方式:采取专业面试、实操考核和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其中:专业面试和实操考核占总成绩50%(专业面试和实操成绩各占25%),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5%+实操成绩×25%+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实操考核主要考核与专业知识相关的实际操作能力。

2.根据专业面试成绩和实操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3.报名成功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的岗位,参加专业面试、实操考核且折算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全部入闱结构化面试。如专业面试、实操考核折算后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3:1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4.对取消或放弃结构化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折算后成绩60分及以上的未入闱人员中按折算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日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

5.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等。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6.笔试、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南昌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七、资格审查

入闱结构化面试考生在参加结构化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材料。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指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将在笔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将适时在南昌大学人才招聘网予以公示,请广大考生及时查看。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在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应聘者应身心健康,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其结构化面试成绩需达到80分及以上)。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教务员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岗、计划财务处岗、审计处岗、招标采购中心岗、信息化办公室岗聘用人员统一实行预聘制管理。在合同期结束前由单位组织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择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合同。

3.专职辅导员参照校内辅导员转岗有关文件执行,8年内不得转岗,聘期内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十、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3969126、83969125,8396907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钟老师(专职辅导员岗位),陈老师(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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